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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与全国工商联会商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3日     浏览次数:1248次

六项机制回应民营企业关切


   11月1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全国工商联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会商会。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出席。

   11月1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全国工商联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会商会。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代表最高检结合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就做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提出了建议。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出席。

会商会上,最高检和全国工商联就细化完善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司法执法标准、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涉民营企业“挂案”及积案专项清理、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挂牌督办一批涉民营企业案件、联合编写《民营经济法律风险与刑事合规》等民营企业反映最强烈的、工作需要最迫切的六方面问题进行会商,双方合作取得新进展。

   据了解,检察机关近年来坚持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多种举措持续发力。去年中央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之后,最高检就与全国工商联召开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确定为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梳理出的11项涉民企案件司法标准。今年2月,最高检会同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最高检会同全国工商联组成三个联合调研组对民营企业进行调研,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8次赴浙江、福建等地开展督导调研。7月中旬的大检察官研讨班再次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作出部署。10月24日,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主持专题会议研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为依法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最高检确定了一批挂牌督办案件,今年1月和9月发布了2批共9个涉民营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供各地参照把握。

   张军在会商会上表示,最高检和全国工商联要加强合作,进一步找准民营经济司法需求,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以实际行动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检察机关要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基本经济制度,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把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体现在各项检察职能行使中,推动解决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的各类问题,在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要高度重视案例指导作用,进一步放大案例的辐射带动效应,为各级检察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引。张军强调,这次会商,双方又达成许多重要共识,接下来就是要一以贯之抓落实,用实际行动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乐江在主持会商会时指出,过去几年里,最高检、全国工商联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沟通交流机制,极大推进了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和工商联的工作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道路依然漫长,还需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扎实推进。全国工商联将进一步深化会商成果,除了抓实抓好六个方面会商事项,还要重视发挥好商会调解等机制作用,服务基层、联动各方,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期待检察机关为工商联提供更多支持帮助,共同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检委会专职委员万春,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鲁勇,党组成员、秘书长赵德江出席会商会。最高检、全国工商联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