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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全市消费投诉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     浏览次数:657次

      2022年,全市各级消委围绕消费热点、群体投诉、一般消费纠纷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调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消费投诉案件,现予以公布。希望广大经营者以此为戒,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积极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案例一:资阳市高新区消委会调解特价商品不退不换投诉案

  消费者王先生投诉反映在某微信小程序中购买牙线,下单后发现型号不对,要求退货,商家以特价商品为由拒绝消费者的申请。经资阳市高新区消委会调查核实,该商家在商品售卖页面标题下标注的“该产品不退换”的提示,存在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行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经资阳市高新区消委会调解,经营者全额退还消费者购货款52元。

  案例二:资阳市高新区消委会调解染发过敏投诉案

  消费者朱女士反映其在某理发店染发后,出现头皮过敏现象并就医,产生医疗等费用共计1.4万余元,要求理发店负责承担遭拒。经资阳市高新区消委会调查核实,理发师未按产品使用说明操作进行皮肤测试应承担责任。经调解,商家同意给予朱女士1万元补偿,双方达成和解。

  案例三:雁江区消委会调解未成年人擅自购手机投诉案

  消费者彭先生14周岁的儿子,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某手机店内花费1899元购买了一部手机。彭先生认为手机店向未成年人销售手机的行为涉嫌违法,要求退款。经雁江区消委会查证,彭先生的儿子刚年满14周岁系未成年人,其购买手机的行为未经监护人同意,商家出售价值数额较大商品时,有义务主动核实其是否为未成年人,引导儿童理性消费。经调解,鉴于消费者已使用手机两个多月,手机店同意折价退还彭先生1400元。

  案例四:乐至县消委会调解平台购药无宣称疗效投诉案

  消费者李先生投诉在某媒体平台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磁疗贴,使用后发现无其广告所称效果,要求退款。经乐至县消委会查证,该广告声称三个疗程可治好前列腺疾病,涉嫌夸大功效宣传。经调解,厂家予以全额退款。

  案例五:安岳县消委会调解盖房新砖遇水成“渣”投诉案

  消费者王先生在安岳某砖厂购买的砖,使用中发现砖淋水后就散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后厂家补的砖砌好房屋后发现仍存在同样的质量问题,多次协商无果后投诉。经安岳县消委会调查,确认王先生购砖的事实和所购的砖存在泡水后易碎事实。经调解,最终由砖厂赔付给消费者产品质量合格的标砖1.2万块(并附质检报告),同时补偿1.5万元作为消费者房屋重建修缮费用。

  案例六:资阳市高新区消委会调解网购运动鞋拖延发货投诉案

  消费者李先生通过微信朋友圈信息,购买某品牌运动鞋49双。7天后只收到26双,在此后的近两个月时间里,剩余23双消费者多次催单均未发货。经资阳市高新区消委会调解,商家将1.2万余元货款全额退还消费者。

  案例七:安岳县消委会调解购乳胶床垫涉嫌虚假宣传投诉案

  消费者田先生受邀在当地某家居卖场的乳胶床垫销售活动中,购买了一套定价为2999元的乳胶床垫,买回家后其女儿认为其宣传和质量存在问题,投诉要求退货。安岳县消委会核实情况后,指出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夸大宣传床垫作用,诱导老年人购买床垫的行为。经调解,商家予以全额退款。

  案例八:安岳县消委会调解低价游实为购“藏酒”投诉案

  安岳县消费者徐大爷通过参加该县城某商家组织的低价旅行团(旅行费用只要50元至99元),到成都市某酒业公司免费品酒。同时,商家向他们宣传一款价值6000元一坛的藏酒,宣称在未来价格至少可以上升到1.2万元一坛,购买后由该公司为其免费藏酒三年,三年后再收取管理费100元/年,三年后如不想要了,还可以由该商家以更高的价格代售出去。徐大爷先后从该公司购买了6坛酒,共计花费35994元,并获得赠送的瓶装“高档”酒24瓶。后觉得购酒是听信商家虚假宣传上当受骗,要求退款。经安岳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消委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认定商家存在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的事实。经安岳县消委会调解,消费者已饮用的4瓶酒按照200元/瓶的价格予以扣除后,商家退回消费者剩余货款35194元。

  案例九:资阳市高新区消委会调解消费者购买啤酒中奖商家拒不兑付投诉案

  消费者杨女士在某超市花费300元购买啤酒后,发现瓶盖上有中奖信息,但该超市以没货为由拒绝兑付奖品。经资阳市高新区消委会核实,该超市未在经营场所明示公告有奖销售相关信息,出售有奖标识酒水,拒不兑付奖品,已构成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求偿权等侵权行为,资阳市高新区消委会要求商家立即改正,并按原有奖销售活动方案,兑付奖品。

  案例十:安岳县消委会调解黄金以旧换新诱骗消费者投诉案

  安岳县消费者罗先生在某金店拿自己的旧饰品置换新首饰时,用旧黄金20克加价换购一只一口价黄金镯子,并向商家补差价146元,商家并未告知重量,消费者回家才发现新换购手镯只有8克,与旧黄金20克的重量相比差距太大,投诉要求店家退回自己同等重量的黄金。经安岳县消委会调查,确认消费者罗先生投诉情况属实。经调解,商家给消费者更换了其他首饰,并补足了差价。

                                  来源: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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