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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知识大全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4日     浏览次数:2308次

1、农产品购销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财税[2008]81号)文件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2、实收资本变化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问题】

  某公司2008年底实收资本金额为500万元,资本公积为100万元,该公司2008年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2009年3月该公司减少资本公积80万元;2009年10月该公司又增加资本公积30万元。问:2009年该公司怎样缴纳印花税?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第二条规定,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根据上述规定,资金账簿印花税应根据“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增加的部分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上述公司资本公积先减后增之后由于未超初始金额,不用补贴印花税。并且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3、小小印花税“会计处理”小不同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在核算缴纳印花税时,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而是于购买印花税票或者以缴款书汇总缴纳印花税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等有关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有关账户。这里要特别注意和其他税种区分一下。

  这是因为,“应交税费”账户虽然是核算企业向国家缴纳的各种税金,但并不是所有应向国家缴纳的税金都必须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只有必须预计应交税费数额,并与税务机关发生清算或结算关系的应交税费,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账户核算,而企业缴纳的印花税,是由纳税人根据规定,按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的。

  在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待发生应税行为时,再根据凭证的性质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办理完税手续。

  可见,企业缴纳的印花税,既不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的问题,即使采取汇贴或者汇缴办法缴纳印花税,也是如此。

  例如,某企业2013年2月开业,领受房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各一件;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两份,所载金额为140万元;订立借款合同一份,所载金额为40万元。此外,企业的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账户载有资金200万元,其他账簿5本。2013年12月底该企业“实收资本”所载资金增加为250万元。计算该企业2月份应纳印花税额和12月份应补纳印花税额并作会计处理。

  (1)企业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4×5=20(元)。

  (2)企业订立购销合同应纳税额=1400000×0.0003=420(元)。

  (3)企业订立借款合同应纳税款=400000×0.00005=20(元)。

  (4)企业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应纳税额=2000000×0.0005=1000(元)。

  (5)企业其他营业账册应纳税额=5×5=25(元)。

  (6)2月份企业应纳印花税税额=20+420+20+1000+25=1485(元)。

  借:管理费用1485

  贷:银行存款1485

  (7)12月份资金账簿应补纳印花税税额=(2500000-2000000)×0.0005=250(元)。

  借:管理费用250

  贷:银行存款250

  注意:对于一次购买印花税票或一次缴纳印花税额较大的,为均衡管理费用,在购买印花税票时可先借记“待摊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待发生应税行为,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时,再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待摊费用”账户。

  例如,大华建筑工程公司2013年3月份购入6500元印花税票备用,4月份与甲单位签订了一份承包金额为15000000元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5月份将其中5000000元的工程项目转包给了乙建筑公司,并签订了转包合同。大华公司应纳的印花税及会计处理如下:

  4月份承包工程合同应纳税额=15000000×0.0003=4500(元)

  5月份转包工程合同应纳税额=5000000×0.0003=1500(元)

  (1)4月份购入印花税票时:

  借:待摊费用6500

  贷:银行存款6500

  (2)5月份与甲单位签订承包工程合同时:

  借:管理费用4500

  贷:待摊费用4500

  (3)5月份与乙公司签订分包工程合同时:

  借:管理费用1500

  贷:待摊费用1500

  4、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银行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如果仅作为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凭证,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四条规定,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5、签订哪些合同不缴纳印花税,你知道吗?

  1. 印花税简介

  印花税的设计者可谓独具匠心。他观察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约、借贷凭证之类的单据很多,连绵不断,所以,一旦征税,税源将很大;而且,人们还有一个心理,认为凭证单据上由政府盖个印,就成为合法凭证,在诉讼时可以有法律保障,因而对交纳印花税也乐于接受。正是这样,印花税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誉为税负轻微、税源畅旺、手续简便、成本低廉的“良税”。英国的哥尔柏(Kolebe)说过:“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印花税就是这种具有“听最少鹅叫”特点的税种。

  2.印花税的基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即印花税的缴纳采取正列举的方式,只有在税目税率表范围之内的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否则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3.不征收印花税的行为

  3.1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

  2012年2月20日,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出解答,明确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婚姻法》规定,婚后约定一方的财产可以变为共同财产,所以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是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是夫妻之间对财产关系作出的一个约定,并不代表产权的变更,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讲的普通的赠与关系。因此,按照现行规定,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3.2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需缴印花税

  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8.借款合同”中的列举的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无需视同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3.3股权出资行为不征收印花税

  根据财税[2010]7号文规定,投资人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进行出资而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不属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3.4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1989〕142号)规定:1.各类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以及音像制品的征订凭证(包括订购单、订数单等),应由持证双方按规定纳税。2.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3.征订凭证适用印花税“购销合同”税目,计税金额按订购数量及发行单位的进货价格计算。4.征订凭证发生次数频繁,为简化纳税手续,可由出版发行单位采取按期汇总方式,计算缴纳印花税。实行汇总缴纳以后,购销双方个别订立的协议均不再重复计税贴花。

  3.5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餐饮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规定,2011年11月1日~2014年10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餐饮业微型企业的标准。因此,其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目前免征印花税。

  3.6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代理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四条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必贴花。

  3.7与高校学生签订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78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8签订的租赁合同上记载的物业管理费不收取印花税

  由于在税目税率表中,没有列举物业费相关的服务项目,因此物业费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3.9工程监理合同是不需要贴花

  企业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不缴纳印花税。

  3.10委托开垦耕地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根据上述规定,委托开垦耕地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3.11企业和职工的借款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和职工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能视同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3.12借款合同的展期可暂不交纳印花税

  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3.13与拍卖行签订的拍卖合同不贴花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根据上述规定,与拍卖行签订的拍卖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3.14对借款人进行综合授信的金融授信协议不贴花

  融资授信协议只是一年中金融企业对借款人的综合授信,具体借款时还另有借款合同并贴花,因此,对不属于法规列举的应纳税凭证的金融融资授信协议,不应贴花。

  3.15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是不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与被拆迁企业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不属于法规列举的应纳税凭证,不应贴花计税。

  3.16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招聘合同,委托其为企业招聘员工,招聘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

  招聘合同不在印花税应税合同或凭证的列举范围内,因此,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的招聘合同不缴纳印花税。

  6、2014年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一)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税目和税率(税额标准)

  根据应纳税凭证性质的不同,印花税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具体税目、税额标准详见《印花税税目、税率(税额标准)表》:此外,根据国务院的专门规定,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应当按照书据书立的时候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出让方按照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三)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1.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四)免税

  1.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2.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3.自2010年9月27日起3年以内,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可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以按照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可以免征印花税;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设计的印花税可以免征

  7、现在个人买房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的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财税[2008]137号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请注意,个人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但个人购买非住房仍征收印花税。

  8、房地产企业合同印花税应计入哪个科目 ?

  【问题】

  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的开发过程中会发生很多工程类合同,尤其是总包施工合同。合同应缴印花税金额较大,请问在账务处理时,是该列支开发成本还是列支管理费用?

  【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602 管理费用”:

  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贵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过程中合同的印花税可以计入管理费用。

  9、印花税应归属什么会计科目?

  问: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下核算,在实际业务处理时,请问企业计提的印花税是否可以通过应交税费科目归集?同时,请问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是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还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确定?

  答: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保险)按规定应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发生的印花税不在应交税费科目中核算。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四条规定: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通过以上描述,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是应该在业务发生时确认,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10、印花税是按照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贴花?

  我想问一下销售印花税的计提,是按含税还是不含税?比例征收是不含税额。

  答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购销合同应按购销金额0.3‰贴花。

  所以,如果贵企业是属于签订的合同,则视合同中是否含增值税而言,如果合同所载金额是含税金额则需要按含税金额贴花,如合同所载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则不需按含税金额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