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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提速 国资监管转向管资本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6日     浏览次数:1232次

    近日,国务院印发的《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切实转变出资人代表机构职能和履职方式,建成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方案》强调,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国有企业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坚持权责明晰分类授权,做到权责对等、动态调整;坚持放管结合完善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方案》提出了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主要举措:

    一是优化出资人代表机构履职方式。出资人代表机构要依法科学界定职责定位,通过实行清单管理、强化章程约束、发挥董事作用、创新监管方式,加快转变履职方式,依据股权关系对国家出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

    二是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出资人代表机构对不同类型企业给予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授权放权。其中,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一企一策有侧重、分先后地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对其他商业类和公益类企业,要充分落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对其中已完成公司制改制、董事会建设较规范的企业,要逐步落实董事会职权。

    三是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夯实管理基础、优化集团管控、提升资本运作能力,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

    四是完善监督监管体系。通过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整合监督资源,严格责任追究,实现对国有资本的全面有效监管。

   《方案》强调,要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精细严谨、稳妥推进的工作要求,坚持一企一策、因企施策,不搞批发式、不设时间表,对具备条件的,成熟一个推动一个,运行一个成功一个,不具备条件的不急于推进,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

   “国资监管机构,也就是出资人代表机构,在由‘管企业’转为‘管资本’过程当中迈出了重要的步伐。”谈及《方案》亮点,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近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如是说。

他表示,这次出台的《方案》既强调作为授权主体的出资人代表机构要优化履职方式,也强调授权对象要加强行权能力建设;既强调对企业要加大授权放权,也强调了对企业要加强多种方式的监管。

    翁杰明用“一个明确、四个确保”概括《方案》涵盖的5方面重点改革举措。“一个明确”是指《方案》首先确定了出资人代表机构与国家出资企业的权责边界,明确了“谁来授权、授权给谁”。“四个确保”则指分类开展授权放权,确保“授得准”;加强企业行权能力建设,确保“接得住”;完善监督监管体系,确保“管得好”;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建强”。

   “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是今年国资委深化改革的关键任务。”翁杰明表示,下一步国资委将制定印发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建立健全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相关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指导推动地方做好《方案》落实工作。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