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土部部署启动2018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工作。《通知》明确,要求各地继续严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组织做好城市用地申报,确保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年度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工作;今年申报工作将全部实行远程电子申报。
《通知》明确,各地要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家批规模、控结构,地方管项目、落用地”原则,组织做好城市用地申报。根据城市发展实际需要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合理确定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拟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补充耕地方案;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等相关工作。各城市申报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期剩余年均量以内。确实有特殊情况、申报规模超过年均量的,应具体说明情况和理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用地审查意见中核实说明。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据城市2014~2016年平均供地率,审核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城市平均供地率未达到50%的,按照差值与2014~2016年批准的城市平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乘积,相应核减城市2018年度申报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