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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起执行!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8日     浏览次数:105次

   一:般规定

   1.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的计算,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竹)结构、混合结构等结构类型。

   2.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定。

   3.单体建筑装配率的计算范围为单体建筑最低室外地坪以上的部分,突出屋面以上的楼梯间、电梯机房、设备间等部分可不列入计算范围。

   4.当建筑由主楼和裙楼组成时,主楼和裙楼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存在结构缝的单体建筑,可以按照结构缝划分的建筑单元分别计算装配率后,再按照计算范围的建筑面积进行加权平均确定单体建筑的装配率。

   5.单体建筑装配率P按下式计算:

   6.主体结构系统指标实际得分值Q1可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调整:

   1)存在多个室外地坪的山地单体建筑,可取标高最高的室外地坪以上的部分计算Q1;2)当同一单体建筑中采用不同的结构体系(类型)时,可按照各结构单元分别计算Q1,再按照各结构单元计算范围的建筑面积加权平均后计算单体建筑的Q1;3)地下室主体结构采用的预制构件,可以按照构件的实际长度或投影面积等量替代同一项目上部结构的同类型构件。

   7.单体建筑装配率P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评价项得分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后1位。

   8.装配式建筑的分级标准为:A级,得分为60-75分;AA级,得分为76-90分;AAA级,得分为91分及以上。
   二评分表
   1.计算时应按照建筑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原则采用对应的评分表。

   2.高层工业建筑可按公共建筑表二执行;工业用地上的配套建筑可以参照表一、表二执行。

   3.评价项合并得分或单项得分应满足相应的最低分值要求。评价项存在不满足最低分值要求时,不应计算单体建筑装配率。

   三计算规则
   1.预制构件指钢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以及不同材料组合形成的结构构件。现场由预制构件和现浇混凝土组合形成的结构构件,当预制部分(混凝土或钢)作为模板并纳入构件的承载力计算时,可以视同为预制构件。

   2.前款所述预制构件包括:预制剪力墙、预制柱、预制梁、预制楼(屋)面板(含预制楼梯)等;现场组合形成的结构构件,如钢管混凝土柱、钢-混组合构件、双面叠合剪力墙、钢管束剪力墙、预制空腔组合楼板等。

   3.预制外围护墙体包括预制外墙板、预制凸窗、预制夹心保温墙板、自保温外墙板、幕墙、条板及采用预制构件集成的墙板等;内隔墙包括条板、预制内墙板等。本款中条板是指标准板宽度不小于500mm、长宽比不小于2.5的各类墙板。

   4.装配式装修是指采用干式工法,在现场没有湿作业,将工厂生产的内装部品部件进行组合安装并便于更换的装修方式。通常包括集成式成品厨卫、架空地板、干铺木地板、干挂墙面等装修工艺。

   5.内装系统中,厨房、卫生间采用装配式装修时,q3c、q3d可以与装修q3a叠加得分。

   6.管线分离指不损伤结构构件、便于维修更换的线管敷设方式。敷设于建筑各类构造层内、无法实施非破损维修更换的预留线管不纳入计算,如地面找平层内的线管。

   7.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中,楼(屋)面采用无梁体系时,如空间钢结构、钢网架等,可同时计算q1c和q1d得分。

来源:资阳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