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是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着力点。日前,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加强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全过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全省绿色建筑发展质量。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关于室内空气质量问题、噪音隔声问题、空调性能问题,引起了不少居民的投诉。通过闭环管理机制,严格把控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环节,提升建筑质量,有利于解决目前困扰群众和影响邻里关系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通知围绕加强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强化绿色建筑施工管理、建立绿色建筑验收制度、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提升绿色建筑运行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其中,在加强绿色建筑设计管理方面。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不同阶段应根据设计深度要求,深化绿色建筑目标、指标及相关措施。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照绿色建筑等级和设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并出具绿色建筑专项审查意见。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绿色建筑相关设计内容,确需修改的,修改内容不得低于本地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在强化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方面。明确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责任。鼓励施工单位使用BIM技术,并基于BIM模型开展施工过程可视化模拟、施工方案优化等工作。同时,要落实抽样检测要求,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将绿色建筑空气质量、噪声、照明、空调等检测结果作为绿色建筑质量控制要求。将绿色建筑质量管理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法处理发现的违反绿色建筑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等行为。
在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方面。首先是优化预评价流程,预评价采用“自评+施工图审查”方式实施,在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自评基础上,通过相应等级绿色建筑专项审查。其次是推动标识评价认定,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委)要依据《四川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认定,鼓励各市(州)出台星级绿色建筑支持政策。
在提升绿色建筑运行管理水平方面。要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提高绿色建筑设施、设备运行效率,鼓励将绿色建筑节水、节能等日常运行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范围。规范房屋装饰装修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建筑的围护结构、能耗监测设备及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等设施。鼓励运营单位或业主参照绿色建筑运行情况自查表开展运行情况自查。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运营单位或业主,应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加强运行指标与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指标比对,每年及时将年度运行主要指标上报至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连续两年以上不上报或不如实上报主要指标数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按规定撤销其绿色建筑标识。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