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设新闻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严肃查处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9日     浏览次数:136次

   日前,市政府办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资府办规〔2024〕1号),并于印发当日正式实施。

  《通知》内容梳理明确了装饰装修申办流程和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依据;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对装饰装修监管责任。

   哪些属于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

   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城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下统称装修人)对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工业建筑与其他建筑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行为,包括翻新、改造、加固等涉及建筑物安全与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的施工行为。装修人实施装饰装修,需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住宅装饰装修须提前申报登记

  《通知》明确:进行住宅装饰装修,装修人应向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人(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申报登记(无物业管理的,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申报登记),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申报登记需提供下列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证明。非业主的装修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2、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身份证明。涉及公用部位的,需提供共用人同意变动证明;

   3、装修装饰方案。委托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装饰装修合同;

   4、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涉及增加建筑面积、改变建筑外立面、改变既有建筑功能的,需提供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同意文件。

   物业服务人在装修人申报登记后,要及时与装修人、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无物业管理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签订)。

   协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实施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清运与处置;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管理服务费用;违约责任;装修安全协议;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协议文本由住建部门统一规范制定并定期更新。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严肃查处

  《通知》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装修人、设计单位、装修企业、物业服务人和监管部门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措施和处置部门,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具体包括:

  (一)对于装饰装修活动未进行申报登记、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及质量监督手续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二)对于装饰装修中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不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改燃气管道设施、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或混凝土墙体的,以及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等行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由装修人及其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整改恢复费用,并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安全,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对于装饰装修中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开挖地下室、改变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行为,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四)对于装饰装修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设计的,装饰装修企业无证施工、借证施工、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违反规定要求擅自施工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等行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理,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对相关企业及其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五)对于物业服务人未按规定履行装饰装修告知义务和巡查检查责任,发现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劝阻、制止和报告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依规给予警告、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对相关物业服务人及其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六)对于建筑装饰装修质量安全管理中,各县(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不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相关职能部门不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责任,工作中推诿扯皮、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还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对装饰装修监管责任的落实。

   一是要求装修人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强调委托有资质的设计、装修企业,不得损坏或者擅自变动建筑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二是要求设计单位、装修企业规范从业,重点强调涉及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等情形的,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得施工。

   三是要求物业服务人落实告知、登记、签订协议、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劝阻、制止并报告的职责。

   四是要求属地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等工作。

   五是要求部门落实责任。其中,住建部门负责加强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资质管理,常态化开展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执法;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加强对装饰装修增加建筑面积、改变建筑外立面、改变既有建筑功能等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商务、经济和信息化、教育和体育、卫生健康、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负责加强行业内装饰装修的相关工作。

来源:资阳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