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11月12日,在中共中央就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韩文秀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推动共同富裕,需要企业“办好自己的事”。企业家为共同富裕做贡献有多种渠道和方式,办好自己的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这是企业的“本分”,也是为共同富裕做贡献的“正道”。
共同富裕不是口号,而是全体人民共同创造并感知的厚重历史。从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到改革开放之初“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体制破冰,再到十八大以来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时代下的共同富裕,是变与不变的结合,是与时俱进的结果。
不变的,是目标、方针与初心;变化的,是内涵、重点与节奏。随着第一个百年目标已经如期实现,在徐徐展开的十四五恢弘画卷中,共同富裕正在从“做大蛋糕”到“分好蛋糕”笃定前进。以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为判断标准,共同富裕是在新的发展阶段依靠稳步推进经济建设必须达到的奋斗目标。而经济建设需要以基本经济制度为遵循,需要充分重视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这就意味着,民营企业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依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大企业强国、小企业富民,只有充分重视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市场主体作用,在生产及分配环节兼顾公平与效率,才能全面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
疫情影响,民营企业的发展承受着压力,加之近期一些规范发展监管举措的出台,部分舆论层面甚至出现了“打压民营经济”的曲解和杂音。但是,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始终没有改变,未来也不会改变。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到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再到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中央近期一系列重要会议的定调,赋予了民营企业对于共同富裕事业“不可或缺”的新内涵:是责任主体,也享受权利;是共同富裕的践行者、推动者,也是共同富裕的参与者、受益者。换句话说,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共同富裕的时代机遇实际上大于挑战。共同富裕的有序实现,将为民营企业在环境、秩序、创新和制度方面,实现发展动力支柱的全面重塑和升级。
“落其实者思其树,饮其流者怀其源。”共同富裕将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具包容性的外部发展环境。以慈善公益为主题的第三次分配,将产生改善民生、缓解社会矛盾、提高社会稳定程度等外部效应,这必将正向促进企业获得更包容的融资条件、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和更好的市场环境。
依法监管针对的是“无序”,强调的是“规范”。而对市场秩序“正本清源”的过程,恰恰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创造出了更公平、更优化的发展秩序体系。创新不问“出身”将不再是一句口号,以“专精特新”为方向、拥有“真本事”和“硬实力”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将在更公平、更具活力的市场条件下,迎来“隐形冠军”新一轮的诞生周期。
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目标的转变,共同富裕将为民营企业打造更为精准的创新发展配套机制。实现共同富裕,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是重要途径,而民营经济又是创新最为活跃的重要主体。因此,政府必将在拓展配套制度,在市场准入、营商环境,到减税降费、金融市场服务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多方面支持政策,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经济动能转换。
“分阶段、有重点、讲策略”,共同富裕发展目标的实现路径将逐步为民营经济发展释放各项政策和制度红利,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共同富裕背景下,诸如碳交易市场的建立与完善、城乡资源的双向流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政策实施带来的市场需求,乡村振兴带来的投资机遇,人民收入水平提升带来的消费升级等,将为民营企业跑出新一轮“加速度”持续提供助力。
这是一个乘风破浪的时代,更是一个建功立业的时代,挑战与机遇并存,关键在于如何应对。下敬畏市场的棋,谋共同富裕的篇。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市场主体需要认清趋势,把握机遇,主动参与收入分配体系调整和改革,发挥自身优势,提高创新能力,锻造核心竞争力,分享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