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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优化政务服务“15条”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3日     浏览次数:1990次

   “政商交往做到清清白白,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搞权钱交易,不得故意刁难,不得推诿懈怠,不得拖沓怠慢,不得草率应付……”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出台《资阳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政策措施》,明确15条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优质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优化政务服务“15条”包括:营造公平公正政策环境;强化亲商重商护商意识;政商交往做到清清白白;大力精简审批事项;着力优化审批流程;严格落实“三个集装箱”制度;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统筹整合政府服务热线;逐步推行行政审批容缺后补制度;开展重大项目代办服务;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政商关系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其中,明确建立健全主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机制,坦诚同企业及其负责人接触交往,多到企业调研,及时提供政策咨询,主动为企业发展壮大想办法、出主意;积极为企业争取符合条件的政策和支持措施,协助办理有关行政审批及项目申报事项。

  对政商交往提出严格要求,即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应当以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为准绳,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搞权钱交易,不得故意刁难,不得推诿懈怠,不得拖沓怠慢,不得草率应付;企业及其负责人要积极主动同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沟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遵纪守法办企业、搞经营,不搞歪门邪道。

  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我市将着力从三个方面做“减法”:一是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严禁项目备案转为变相行政审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条件一律取消,同步取消国务院、省政府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推行联合踏勘,开展审批服务前移,审批部门要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积极帮助、指导申请人完善相关要件,达到审批条件;三是严格落实“三个集装箱”制度,市政府适时授权各牵头部门,统筹相关审批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全程并联”审批,确保项目审批快捷高效。

  同时,在增强政务服务功能上做“加法”:一是设立重大项目代办服务室,对重大项目审批事项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事项,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全程服务、合法高效”原则,开通“绿色通道”,推行代办服务;二是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三是有序推进公共资产和罚没物品拍卖、国有专利技术转让、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等其它公共资源交易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在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上,明确健全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和不廉洁企业及其负责人“黑名单”制度,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

  优化政务服务“15条”

  01 营造公平公正政策环境      02 强化亲商重商护商意识       03 政商交往做到清清白白

  04 大力精简审批事项         05 着力优化审批流程           06 严格落实“三个集装箱”制度

  07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08 统筹整合政府服务热线       09 逐步推行行政审批容缺后补制度

  10 开展重大项目代办服务      11 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2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    13 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4 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   15 严肃查处政商关系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来源:资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