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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房地产15条” 引导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9日     浏览次数:1871次

   年内在资阳中心城区购房,财政给予住房每套1.2万元、车库每个2000元奖励
  “房地产15条”包括
  ●优化商品房土地供应结构

  ●全面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扩大购房奖励覆盖面

  ●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

  ●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发展房屋租赁市场

  ●消化非住宅类库存

  ●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

  ●强化预售资金监管

  ●强化税收征管

  ●加快不动产登记证书办理

  ●加快处置“问题楼盘”

  ●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

  ●加强宣传引导

  近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出台《资阳市2017年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围绕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明确15条政策措施,确保实现资阳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更加合理、供应品质进一步提高、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完成年底商品住房库存量下降10%的目标。

  “房地产15条”包括:优化商品房土地供应结构,全面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扩大购房奖励覆盖面,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消化非住宅类库存,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强化税收征管,加快不动产登记证书办理,加快处置“问题楼盘”,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加强宣传引导等。

  围绕解决商品房库存量大的问题:

   一是从土地供应源头发力,明确“合理控制建设用地供应节奏,确保商品房有序投放市场”和“适度控制调减商业用地供应量,确保商品房用地供应保持合理区间”等。

  二是对中心城区新启动征收的棚户区(含城中村)改造以及工业园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征地拆迁,实行货币化安置,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同时,搭建棚改居民购房平台,组织开发企业进入平台,引导企业让利,对棚改居民购房给予专项优惠。

  三是鼓励购房。对在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资阳中心城区(一城三区)购买商品房的购房人,由受益财政给予住房每套12000元、车库每个2000元的奖励。购房时间以资阳市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适时举办第七届房交会,对在房交会上成交的商品住房,另外给予购房人4000元每套的购房奖励。同时,调整2016年购房奖励发放时间,将原定“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时发放”调整为“合同备案后申报发放”。市住建局房产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购房奖励政策属于普惠政策,即不局限于首套房奖励,二套房、三套房同样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同时,对车库补贴属于首次,在全省乃至全国都走在前列。

  同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家庭成员之间互助互用。在支持农民进城购房方面,落实好农民购房贷款优惠政策,维护进城农民既有权益,确保进城农民在城市享受同等市民待遇。

  如何净化房地产市场?“房地产15条”打出一系列“组合拳”:一是开展房地产市场开放经营行为和物业服务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开发利用土地、无证施工、违规开发建设、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霸王条款、无证预售、挪用预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整合政府管理部门、基层组织、业主委员会力量,推进解决物业管理矛盾问题,整治物业服务行业不规范行为;二是出台《资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明确监管职责,规范预售资金缴入使用流程,杜绝挪用预售资金,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三是针对“问题楼盘”,明确分类解决措施,即对一般问题项目,要坚持企业主导,部门引导的原则解决,对问题严重的项目,要依法通过破产重整等方式,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在提升房地产品质方面,提出“引进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我市房地产开发领域,建成高品质楼盘标杆”“高标准实施开发商品房小区规划设计建设,全面提升开发楼盘品质”等措施。

                                            来源:资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