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两新〔2019〕5号
关于印发《资阳市两新组织党建质量
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高新区党工委,临空经济区党工委,市新经济组织综合党委,市社会组织第一、第二综合党委,市律师行业党总支:
经研究决定,现将《资阳市两新组织党建质量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资阳市委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
资阳市两新组织党建质量考评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促进党建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有力、务实有效,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 考评对象。全市两新组织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其中,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考核并报市、县(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审定,党建工作指导员由派员的市、县(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或综合党委(党总支)负责考核。
第三条 考评内容。党组织考评内容包括组织建设发展情况、中心工作参与情况、公益事业支持情况、社会公众评价情况和加分工作5个方面。党组织书记考评内容包括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和加分工作3个方面。党建工作指导员考评内容为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和纪律要求3个方面。
第四条 考评方式。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采取日常考核、年底考核、述职评议三种方式进行考评。
第五条 日常考核。基础分100分,对照年度工作部署,结合日常工作,实行扣分管理。同一事项就高扣分,不重复扣分。
第六条 年底考核。采取实地查看、个别交流、意见征求等方式进行,针对不同考核主体设定分值、细化指标(详见附件)。党组织年底考核得分由上述5个方面考评内容的考核实得分构成。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年底考核得分由基础得分(党组织年底考核得分的70%)和个性得分(党组织书记及党建工作指导员年底考核得分的30%)两部分构成。
第七条 述职评议。每年底,上级党组织集中听取下级两新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党建指导员向派员的市、县(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或综合党委(党总支)述职,组织参会人员对述职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及满意度测评。现场测评要坚持客观公道、实事求是、准确负责,体现等次区别。
第八条 综合评价。党组织按照日常考核占40%、年底考核占60%的比例形成综合分数和考核等次,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按照日常考核占30%、年底考核占50%、述职评议占20%的比例形成综合分数和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90分以上的为“好”,75—89分为“较好”,60—74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考核等次确定后,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第九条 结果运用。根据综合评价意见发放党组织活动党建工作补助经费,并将综合评价意见作为“两代表一委员”推经费、选、评先选优、政策支持、资金帮扶等方面重要依据。综合评价意见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先进(优秀)等次,评价为“一般”“差”的,上一级党组织对其进行约谈、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 件:1.资阳市两新组织党组织考核细则
2.资阳市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考核细则
3.资阳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考核细则
中共资阳市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9日印发
附件1 资阳市两新组织党组织考核细则
附件2 资阳市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考核细则 附件3 资阳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考核细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