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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围剿“老赖们” 宣战“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4日     浏览次数:2177次

                                             ——雁江区人民法院“全省执行大会战”行动纪实

                                                          案款集中兑付大会。

                                                                         执行现场。

                                                                     拒执罪第一人。

                                                                           查封。
  □ 实习生 蒋雨菡 本报记者 蒲敏
  数说成绩

  短短3天时间,雁江区人民法院出动干警54人、警车8辆,成功布网找到被执行人29人,扣划款项42.15万元,查封房产15套、车辆11台,拘传被执行人15人,实施拘留10人,发布失信名单74人,公开曝光20人,公开审理判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人,集中约谈79人,集中兑付案款172.31万元;有4案4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18.6万元;执结案件19件,共执行到位金额193.28万元;执行网拍平台拍卖成交15个标的物,成交总价453.57万元,溢价率18.18%;在协执单位、第三人处,暂扣被执行人案款77万元,促成和解3案,和解金额242万元。

  背景:8月29日到8月31日,在四川法院“执行大会战”期间,雁江区人民法院针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及企业、金融、弱势群体、特殊主体等类型案件进行清理,对26件案件集中攻坚。通过开展集中约谈特殊主体,集中搜查、查封、扣划被执行人财产,集中腾迁腾退房屋土地,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集中拘传、罚款、拘留被执行人,集中移送犯罪线索,集中审理、判决拒执犯罪案件,集中兑现执行案款、集中网络直播、集中新闻发布等十五类具体攻坚行动,对“老赖”形成高压威慑态势。

  行动纪实

  第1天:8月29日09:00 启动仪式现场

  上午9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警灯闪烁,干警列队整齐,这是市中级人民法院、雁江区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参加四川法院“执行大会战”启动仪式的一个画面。

  此次启动仪式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全省21个市(州)同步参与。根据统一安排,雁江区人民法院参加此次行动,主要是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企业、涉金融、涉弱势群体、涉特殊主体等类型案件进行清理。在接下来的3天集中统一行动中,雁江区人民法院将对百余名被执行人进行集中约谈,并对包括社会影响较大的涉民工工资、爱琴海小区89户业主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纠纷进行案款集中兑付,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法院同步行动、三级联动的执行大会战格局。

  10:00“抓老赖”执法现场

  上午10时,启动仪式后,记者与雁江区人民法院案件承办法官陈芳及两名法警到中交锦湾附近一处茶楼,拘传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江某。

  据介绍,案件双方原为熟识,在2011年间,江某两次向申请人袁某借款,共计40万元。后因江某多次推脱,拒绝还款,申请人袁某于2017年5月17日向雁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立即偿还借款及利息52万元。

  雁江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邮寄给江某,但被其拒收。江某既未申报财产,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袁某反映:“他(被执行人)四处扬言说他有钱也不还给我。”

  根据知情人所提供的线索,了解到江某正在茶楼,两名法警迅速将茶楼的两个出口堵住,对江某形成合围,有效控制起来。承办法官再次确认了其身份后,遂向其发起拘传。

  通过询问江某,法官了解到,江某名下共有五套房产,其中住房2套、门面3间,并不是像其最开始陈述的“无财产”,被揭发后还试图转移话题,与承办法官狡辩推脱近1个小时。

  在执法人员详细告知其相关法律后果后,江某选择协商调解,当承办法官通知申请人袁某到庭执行和解时,江某当庭拒绝履行部分案款,双方未达成和解协议。

  最终,因未如实申报财产等原因,雁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对江某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执法结束后,承办法官陈芳呼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能逃脱他应负的责任与债务,被执行人不仅得到了惩罚,也失去了他人的信任,望大家引以为戒,诚信做人”。

  15:00,2017年我市首起拒执罪开庭宣判

  下午3时,雁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今年我市首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据悉,该案件原为一起民事合同纠纷案,唐某与其前妻彭某同为案件被告。

  2016年3月31日,区法院调解确定被告彭某偿还原告邹某贷款391592元,被告唐某承担273236元的连带清偿责任。

  但后来,彭某及唐某在调解书生效后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过程中,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唐某所有车辆进行了查封,并限其于2017年7月5日前交出被查封的车辆。唐某在限定期限内,拒不交出查封车辆,7月6日被通知到雁江区人民法院后仍拒绝履行,并声称已将法院查封的车辆卖掉,无财产履行。雁江区法院依法对唐某彭某采取了拘留措施,其私自处置区法院查封车辆的行为涉嫌拒执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查。7月20日,唐某被雁江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唐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交出了被法院查封的车辆。

  8月29日,雁江区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唐某涉嫌拒执犯罪一案。雁江区检察院出庭公诉,法庭上,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并希望法院从宽处罚。法庭认为,唐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隐瞒转移人民法院查封的车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之规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院当庭宣判,判处唐某有期徒刑6个月。听到宣判后,唐某后悔不已。

  本案审判员、刑庭庭长范萍表示:“连带责任同样要依法履责,大家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法律的天秤是公平公正的”。

  第2天:8月30日15:00 雁江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集中约谈会暨新闻发布会举行

  下午3时,雁江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被执行人约谈会暨新闻发布会,约谈的79名被执行人到场。10家省级驻资媒体及资阳本地媒体受邀参加会议。

  会上,法院干警向到场的79名被执行人集中送达被执行人风险告知书、财产申报表。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陈华向被执行人宣讲了强制执行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详细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司法解释,并详尽告知被执行人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会被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区法院副院长何湘向应邀到会的媒体记者通报了此次“执行大会战”行动的背景和最新工作成效,敦促被执行人提高诚信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义务。他表示,区法院一定严格贯彻上级法院重要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工作,以强化执行实施主动性,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提升执行行为规范性,彰显司法权威。下一步,区法院将继续联合政法各部门形成合力,打击拒执犯罪行为,提高社会影响力,推进依法治区和社会诚信回归;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薄弱环节,注重政策法律、制度机制和经验方法的实际应用,提升案件质效;继续强化法院内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将阳光执行落到实处。

  集中约谈之后,一起三角债案件被执行人肖某表示,雁江区人民法院以宣讲形式给大家讲清楚了事情的严重性,并给予了适当的凑款期限和合理执行方案建议,“下一步会和申请人共同协商,以自己的最大能力,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逐步偿还债务。”

  第3天:8月31日09:00 法不容情 雁江“老赖”别墅被查封

  上午9时,记者跟随雁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庭长钟伟及两名执行员前往成都市龙泉驿区对两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房屋进行查封。

  据此案法官钟伟介绍,查封的两处房产皆位于龙泉驿阳光大道附近的一个别墅群内,一起是吴某、余某于2015年将产权面积为310平方米的房屋作为抵押,向雁江区农村合作银行贷款150万元;另一起是吴某、阳某2015年将产权面积为204.83平方米的房屋作为抵押,向雁江区农村合作银行贷款380万元。雁江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查封,防止被执行人变卖、转移被抵押房产。如果此次查封后,执行人在期限内依旧未还欠款,法院将委托相关部门对房屋估价后进行司法拍卖来偿还贷款。

  执行人员到达龙泉驿后,先前往了龙泉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不动产查封手续。

  随后,办案人员到达房屋现场,发现查封的第一幢别墅还未修建完成,另一幢则装修完善。被执行人夫妇雇佣看守别墅的大爷告诉记者:“屋主不仅没还银行的贷款,还拖欠我的工资!从2012年开始我就帮他们(被执行人)看守这里,但从2013年起至今都没有再给我一分钱,我也准备在这次法院查封后,就对他们(被执行人)起诉,希望通过法律的途径得到我应得的酬劳。”

  中午12时,此次查封行动正式结束。钟伟表示:“这次跨市查封行动,主要是让被执行人感到压力,并再次警示被执行人:贷款逾期不还的后果就是强制执行!”

  15:00“执行大会战”案款集中兑付大会

  爱琴海楼盘89户业主喜获执行案款

  下午3时,雁江区人民法院召开了“执行大会战”案款集中兑付大会,向我市空间爱琴海楼盘的89户业主发放执行案款。

  据了解,此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购买资阳市雁江区空间爱琴海楼盘的业主对于购买房屋质量不合格提出了集体诉讼,要求房地产商赔付房款。最后,法院判决结果为支持爱琴海业主要求,房地产商向业主兑付相应案款共计172.31万元。

  大会开始后,区法院副院长何湘向到场的各位申请人通报了“执行大会战”——攻坚行动的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果,保证在此次大会中将相应的案款兑付给所有业主。

  会议期间,会场播放了区法院参与的“六月雷霆”行动、“利剑”行动直播执法、“执行大会战”期间的执行情况短片,向大家展示了法院查找、扣划、查封被执行人财产以及走访、询问、拘传、拘留被执行人等具体行动环节,希望现场所有人员都能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的行动和支持相关程序顺利进行,让执行工作效率更高效。

  “当然很高兴啊!十分感谢区法院为我们追回案款,作为申请人我们也明白集体诉讼程序的复杂和执行周期长,但最后的结果我们是很满意的,法院对老赖的整治力度和艰辛程度大家有目共睹,自己以后也会更理解他们的工作。”拿到案款后,业主韩刚说道。

  大会结束后,何湘对记者说:“虽然三天的执行大会战结束了,但是雁江区人民法院对‘老赖’的打击行动一直不会停止。”
                                                                                            来源:资阳日报